其实加拿大联邦法院2023年数次讨论过中国背景申请的“潜在间谍问题"。

Geng v. Canada

例如2023年6月,在Geng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2023 FC 773一案中, 讨论了一位在洛阳外国语学院教英语的教授的情况。根据移民官员的说法,该学校培训学生在进入某敏感的部队部门从事间谍活动之前接受外语培训。移民局认为耿先生在大学担任教授的职务相当于是加入了某敏感部门。 法院撤销了原签证官的决定,并称其为“过于狂热”和“过界”( “overzealous”  “overreaching”)。

Li v. Canada

来到了2023年的年尾, Li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2023 FC 1753案扩大了“间谍”的定义,合理化了仅针对申请人有敏感院校学历而对申请人本人做出的“潜在间谍”指控。在行业内和相关华人群体都引起了轩然大波。

加拿大本地主流英文媒体和中文媒体纷纷报道,关注度极高。

The Globe and Mail对此进行的报道,且引用了正反两方观点进行讨论。CBC报道的观点则更加激进。

李同学拿到了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攻读机械与机电工程的博士学位的offer。因此,李同学提交了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李同学的本科就读于北航,并在疫情期间远程读了一个美国的硕士。但是,北航作为“国防七子”学校,仍然在签证的背景审查中受到了重点关注。

由于网上已有很多讨论,此文不讨论此次法院对于“间谍”定义的具体讨论,只说结论:此次联邦法院扩大了”间谍“的定义,法官认为李同学的本科就读背景和他的学习计划中的自述足矣判定他的间谍潜质,继而合理化了其学签的拒签,并判定其不准予入境(inadmissible for espionage).

李同学的学习计划study plan

李同学在的study plan(学习计划)写道他的具体学术兴趣方向是微流控、微/纳米科学和技术。他“致力于改善中国在公共卫生领域将先进技术应用于点对点技术的不发达情况” 。 李同学表示他“更愿意在加拿大学习,因为他将有更好的机会与工业界合作,解决现实世界中的问题“。

其实对于写过学习计划的学签申请人或者相关签证、移民行业从业者来说,这样的词句描述是常见模板ending的一部分。由于加拿大学习签证(和旅游访问签证)常常会以”怀疑不会按时离境“为由拒签,所以签证申请人都会强调其和母国的联系和访问结束就会回国这件事。所以,“学习结束后,我就会回国。因为回国对我有更好的发展/我有强烈的学成回国理由”实属标准的学习计划套餐的一部分。

然而,签证官和法官利用李同学在学习计划的措辞证明他可能学成回国从事间谍活动,认为他以后会把学到的高尖端的技术带回母国,不利于加拿大国家利益。李同学的案子第一次让人意识到,学习计划可能是一把双刃剑。所以此案提醒我们,对于STEM专业等尖端科技行业求学、从业者,在签证申请文书中,对于结束访问后离开加拿大以及未来的就业方向不能盲目撰写,要考虑到一系列潜在的被解读方式。